【王文方】分析哲學作為一種批判性思維訓練的實用轉向

分析哲學作為一種批判性思維訓練的實用轉向
王文方教授

        分析哲學(analytic philosophy)萌芽於19世紀末,從20世紀初起開始流行至今,是當代西方哲學教學與哲學研究的主流,並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世界各地的哲學教學與研究。無論從教學的內容或從研究的方法上看,分析哲學都毫無疑問是一種批判性思維的訓練。恩尼斯(R. Ennis)曾經說過:“批判性思維旨在決定我們信念和行動的合理的、反思性的思維。”[1]這個描述完全適合描述分析哲學的教學與研究。更仔細一點地說,恩尼斯(R. Ennis)認為以下12項能力是批判性思維訓練所瞄準的能力:[2]

    1. 問題的判定。
    2. 論證的分析。
    3. 概念的澄清。
    4. 證據來源的判別。
    5. 觀察報告的判斷。
    6. 演繹推理及其評估。
    7. 歸納推理。
    8. 價值判斷的構造和評估。
    9. 詞義的定義和評估。
    10. 辨別在意義和推理中的隱含假設。
    11. 作出和自己立場觀點不同的假設推理。
    12. 結合批判性習性和技能來作出決定和對此論證。

        而任何一位參與過分析哲學教學或研究的學者及學生應該都會同意,這12項能力也都是分析哲學訓練所瞄準的能力。當然,這並不是說「只有」分析哲學才瞄準這12項能力;但毫無疑問的是,受過分析哲學良好訓練的哲學家通常在這12項特質上表現較為突出。

        問題在於分析哲學這種批判性思維訓練的特性與方法為何?其成果又如何?對於這兩個問題,讓我先從Williamson的一些看法說起。[3]Williamson(2007、2016、2017)對於第一個問題—也就是分析哲學的特性與方法的問題—的看法,可以簡單歸結為以下四點:[4]

W1:分析哲學與其他科學在討論主題(subject matter)上的差異,並不像一般人所假設的那麼大。(2007)
W2:分析哲學與其他科學在方法論上的差異,也不像一般人所假設的那麼大。(2007)
W3:分析哲學的資料(data),也就是“直觀”或“直覺”(intuitions),就只是一般所謂的“判斷”罷了,它們的內容和認知基礎並不需要是哲學上獨有;不僅如此,這些判斷通常是可信的判斷。(2007)
W4:分析哲學就是溯因哲學(abductive philosophy),分析哲學的方法就是溯因推論(abduction)。(2016、2017)

        我完全不同意Williamson這裡所說的W1和W3,我只部份同意他所說的W2,而我完全同意他所說的W4。我將在以下的第一節中評論這四點。對於第二個問題—也就是目前分析哲學發展的成果的問題—Williamson認為,分析哲學一直在進步中,特別是,當代分析哲學的工具—尤其是邏輯學這個工具—顯然較過去的哲學都進步許多。而儘管目前分析哲學的進步狀況只能用“進十步退九步”(2007, p. 7)來形容,但只要分析哲學社群有意願並妥善運用它所發展的工具,分析哲學將可以獲得遠比現在更好的成果。在這篇論文的第二節,我將評論Williamson的第二個看法。

        一、分析哲學的特性與方法

        Williamson(2007)認為,分析哲學與其他科學在討論主題上的差異,並不像一般人所假設的那麼大(此即之前的W1);而他的主要理由是:分析哲學所討論的大部分主題是有關於這個世界的部分的主題(就像其他科學一樣),而非像許多人所認為的,只是在作概念分析和語言分析而已。為了支持他所說的理由,Williamson還特別舉了幾個例子作為例證:如分析哲學中有關於含混性(vagueness)的討論、有關於分析真理(analytical truths)的討論、以及有關於虛擬條件句(counterfactual conditionals)的討論等等。簡單地說,他認為上述這些討論所瞄準的真語句(如“所有的單身漢都是男人”)都是一些有關於這個世界的語句,因而分析哲學所關心的主題並不是語言或概念本身,而是這個世界的一部分。

        我不否認“有些”分析哲學(特別是形上學)的討論所瞄準的是這個世界的一個部分,比如有關因果關係、自由意志、等同、部分整體學(mereology)、時間問題的討論等等;光從名稱上看,這些討論所涉及的事物無疑都是這個世界的一部分。但在討論這些問題時,分析哲學家典型的作法是將關切的焦點放在概念本身(如因果概念,或等同是否具有必然性),或與該概念相關的一些原則是否與其他想法相容的語義和邏輯問題(如自由意志是否在一個決定論的世界中為可能這樣的問題),而不是這些概念所涵蓋的事物。不僅如此,大多數分析哲學的討論所瞄準的對象,如共相、各種的抽象事物(數、集合、命題、意義、可能性等)、上帝、形上學實在論與反實在論的爭議等等,都很難說是在瞄準一個獨立於我們心靈之外的客觀世界。我的根本懷疑和看法是:當代大部分分析哲學的討論所瞄準的對象,其實是一個由我們的概念及語言所投射建立起來的世界部分,是一個依賴於心靈的作用才能夠存在的世界部分,而這與大部分科學所瞄準的客觀獨立世界截然不同。這個懷疑和看法可以從兩個解釋能力面獲得支持。首先,這個想法解釋了為何分析哲學家特別重視對概念及語言的分析。它特別解釋了,當分析哲學家認為他/她們仍然是在討論這個世界時,他們卻經常輕易地採用修正我們的概念的方式,來作為討論這個世界的手段。這個現象尤其經常發生在所謂修正式形上學(revisionary metaphysics)[5] 的討論中。如果這些分析哲學家所討論的世界是獨立於我們心靈之外的事物,為什麼透過概念修正的手段可以達到這個目標?當我們修正既有的概念時,難道我們不是已經在轉移(而非解決)當前討論的話題了嗎?其次,這個想法還解釋了為何分析哲學的討論往往不提供我們任何對於這個世界可實施操作的蘊涵,並因而不具有任何實用的價值。科學家們的理論往往對這個世界具有可操作的蘊涵:從他們的理論中,我們可以推論出一些像“如果我們對這個世界的某個部分作出W,我們將可以發現這個世界的某個部分會產生E”這類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語句,這也帶給科學理論高度的實用價值。然而,這樣的理論蘊涵卻是分析哲學的討論一般所缺乏的。

        當然,你/妳可能會反駁說:“正如同亞里斯多德所說的,(分析)哲學起源於好奇,尤其是對一些沒有實際應用價值的問題的好奇,如是否有共相?知識的要件為何?等等。人類常被這些問題所困惑,也覺得有解決它們的心理與智性需求,儘管解決這些問題並沒能帶來實際上的用途和蘊涵。分析哲學較其他哲學來得更優異的地方便在於:它能提供精確的方法,使得這些困惑的解決成為可能。而就算分析哲學的方法對某些困惑仍未能提出解決方案,這些方法至少加深了我們對於該問題以及其可能答案的理解。”但分析哲學的方法究竟為何呢?這些方法又如何解決我們的智性困惑?在此,我部份同意Williamson所說的:分析哲學與其他科學在方法論上至少有一部分雷同(即之前的W2),我也完全同意這兩者的共用方法之一就在於溯因推論(即之前的W4)。但當然,科學家們並不只使用溯因推論;除了溯因推論之外,他們還有各式各樣的方法論,如統計學、儀器實驗、問卷、田野調查等等,這使得科學方法在輪廓上與分析哲學相去甚遠。但讓我們先仔細看一下這兩者在方法上相同的地方:也就是溯因推論本身。

        溯因推論一般又被稱為“最佳解釋推論”(reasoning to the best explanation);這種推論的目的在於從多個理論中篩選出最好的理論來。為了篩選出最好的理論,分析哲學家們一般使用以下多個標準作為篩選理論的依據:

    • 解釋力的廣度:能被該理論解釋的資料(即一般所謂的“直覺”)有多少?
    • 解釋力的強度:能被該理論解釋的資料本身是否可靠性?多可靠?
    • 邏輯一致性(consistency):該理論是否在邏輯上不矛盾?
    • 非特設性(non-ad-hocness):該理論是否只是純粹為了解決某個問題而編造出來?
    • 融貫性(coherence):該理論是否能和其它已經被接受的理論相一致?
    • 本體論上的簡單性(ontological simplicity,又稱為“奧坎剃刀”):該理論是否假設了比較少種類的事物?
    • 理論型態的簡單性(theoretical simplicity):該理論是否能以較為簡單的形式表述?
    • 保守性(conservativeness):該理論是否要求我們大幅修改我們的直觀或直覺?
    • 清晰性與精確性(clearness and precision):該理論所使用的概念是否清晰,理論的內容是否精確。
    • 解決問題的能力與方式:該理論本身是否能夠解決它所瞄準的問題?解決的方式是壓制式的(overriding)還是抽根式的(undercutting)?(後者通常被認為比前者為佳。)
    • 收穫性(fruitfulness):除了它所瞄準的問題外,該理論本身是否還有別的應用性?

問題是,在討論任何一個哲學問題時,這個在分析哲學中經常訴諸的溯因推論方法本身,並不足以讓哲學家們毫無爭議地挑出一個最好的理論來。這些標準當中有一些是含混的(如解釋力的廣度與強度、非特色性、保守性、理論型態的簡單性等),有一些本身就是有爭議的(如邏輯一致性、本體論上的簡單性等),而有一些則訴諸了其他仍待評估的理論或問題。這種種的因素使得一個無爭議的理論評估往往變得不可能。我們在分析哲學的討論中經常觀察到的情況是:在對有關於某個哲學問題的各種理論從事溯因推論的理論評估時,每一個競爭中的理論都會宣稱自己是根據上述標準的評估而獲勝的最佳理論。由於分析哲學的方法就只是溯因推理的方法,因而對多數哲學問題來說,這樣的方法根本就不可能提供真正的解決。我認為,這個方法論上的問題,不僅使得分析哲學的進步窘境常淪落到“進十步退九步”的原因,也是許多哲學問題在討論了兩千多年之後仍沒有定論的主要原因。如果科學的方法也只是(幸好不只是)溯因推論的方法,我們很難想像當代科學如何能獲致現有的豐碩成果。

        最後,在結束這一節的討論之前,讓我們看一下Williamson的看法W3:分析哲學的資料(data),也就是“直觀”或“直覺”(intuitions),或更正確地說,“先於哲學理論的直觀”(pre-philosophical intuitions),就只是一般所謂的“判斷”罷了,它們的內容和認知基礎並不需要是哲學上獨有;不僅如此,這些判斷通常是可信的判斷。在我看來,這個說法的前後兩部分都有一些問題,但讓我們先看後半部的問題:“直觀通常是可靠的判斷”。不容否認,在分析哲學的討論中,對許多理論的評估經常訴諸我們對於一個問題的一些直觀判斷:分析哲學家常宣稱自己的理論比較符合一些直觀判斷,而對手的理論則否。但同樣不容否認的是:(a)有時我們對一些分析哲學所討論的問題缺乏先於哲學理論的(正確)直觀判斷,而受到分析哲學理論汙染的直觀判斷則對於評估理論來說毫無價值可言。(b)更經常發生的事情是,不同的哲學家對於同一個問題往往有不同的、先於哲學理論的直觀判斷,而這些不同的判斷不會都是可靠的。當直觀不同時,哲學家間往往缺乏有效的手段去決定誰的直觀判斷是正確的,就連問卷調查的方法也經常被質疑其重要性與可決定性。(c)當有著不同直觀判斷的哲學家們彼此承認對手的直觀判斷有其分量時,他們也經常採取解消性(explain-away)的方式去說明對手的直觀其實是源自於某種可理解的原因所造成的錯覺。(d)更糟的是,有時候,即使是被絕大多數的人同意的直觀判斷,也可以被哲學家完全否認其重要性與正確性。比方來說,心靈哲學中的排除論(eliminativism)就完全否認絕大多數人對於心理態度(如信念、慾望等等)的任何直觀(如我們的確有各種的信念和慾望)的正確性。基於以上的四個原因,我認為,說我們的哲學“直觀通常是可靠的判斷”,這樣的說法顯然言過其實。在我看來,哲學家間的直觀判斷之所以如此分歧,是其來有自的,原因就在於哲學主題的特殊性(見以上相關的討論)使然:主題的特殊性造成了哲學直觀判斷的特殊性。由於分析哲學的主題多半並非關於一個客觀獨立的世界,這使得分析哲學上的直觀判斷成為分析哲學所獨有,殊異於科學上的直觀判斷。

        二、分析哲學的研究現狀與未來目標

        我雖然不同意Williamson對分析哲學的大多數觀點,但仍然同意他以下的判斷(2007, p. 7):

一個合理的假設是:我們目前的方法論已經夠好到能在哲學中產生進步,儘管進步不大:進十步,退九步。然而,即使不再有極為新穎的方法,我們也能夠促進我們的表現。我們需要以更大的耐心和更好的判斷去應用現有的方法。…這種在哲學方法論上的累積進步不是一個不實際的願景。

        我認為,當前分析哲學之所以進步緩慢的一個主要因素,並不在於它的方法論,而在於它的研究主題。我之前說過,這些主題與科學的主題極為不同,因而對這些主題所產生的直觀判斷也非常紛亂。更仔細一點的說,我認為由於主題的特殊性和直觀上的紛亂,分析哲學的大多數議題其實都容許很大的理論空間,因而想要決定出一個唯一勝出的理論根本不可能,而哲學家們互相爭辯誰的理論最好這件事,也將會是一個永無止息、也永無結論的爭辯。但不能否認的是,分析哲學從19世紀末到現在,仍然產生出了非常好的方法,特別是邏輯學的方法、精確的語言和概念分析方法、以及雖然不能解決哲學爭議但在科學上仍被普遍應用的溯因推論方法。如果我們能將這樣的好方法應用到適當的主題上,分析哲學還是能夠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但是,要應用到什麼樣的主題上呢?我認為分析哲學的方法應該盡可能應用到兩方面的主題上。首先,哲學常被稱為是“眾科學之科學”或“眾科學之王”,這樣的稱呼並非無的放矢。從邏輯學、概念與語言分析、以及溯因推論的成熟性和方法上的跨域性來說,分析哲學在這幾方面的表現不但遠較科學家來得更傑出,更可以適當地應用這些方法與科學家進行跨域合作,以協助科學家們作出更豐碩的研究成果來。其次,我認為分析哲學家應該關心多數人類社會對於哲學的傳統期待。社會大眾多半認為哲學思維的目的在於提出有益於人生福祉的洞見,以提升人類的生命品質,而分析哲學家絕對不能自外於這樣的社會期待。在我看來,目前分析哲學在學科交叉和滿足社會期待這兩方面的表現,有如下圖所示:


從上圖看,當代分析哲學的發展現狀與這兩方面的主題都只有少量的重疊,而我的建議是,分析哲學應該在主題上盡可能向這兩個主題領域靠攏,這樣的做法對分析哲學家獲得更可靠的直覺判斷(如來自各科學的判斷)也有幫助。

        有鑑於此,我和台灣陽明大學的嚴如玉教授曾經建議過內陸某高校,應該結合該高校新建校區內既有的幾個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法律、政治學與公共管理、環境科學與工程、生命科學院)的特性及發展方向,在該新校區內設置一個兼具跨域性、專業性、與國際性的“創新分析哲學研究中心”(Neo-Analytic Philosophy Center),一方面保留當代分析哲學中的精華領域與重要研究成果(特別是數理邏輯與語言邏輯的分析工具,以及科學哲學中心智哲學的特色發展項目),另一方面則專注於哲學與其他學科間跨領域性質的整合研究與人才培養,以積極滿足社會對於哲學的傳統高度期待。在我們的構想中,這個創新分析哲學研究中心將以兩個哲學學科作為研究的核心:邏輯學(或形式哲學)以及科學哲學,因為這兩個學科都具有高度的跨領域性和實用性,彼此間也相互滲透,更符合社會對於哲學的期待。我們當時還將創新分析哲學研究中心重點研究領域訂為以下數個領域:

    • 形式邏輯學基本理論
    • 科學哲學基本理論
    • 法律邏輯與創新性思維
    • 人工智能哲學
    • 以使用者為核心的人工智能設計方法學
    • 人工智能技術的科技政策與法律研究
    • 大數據科學史、科學哲學、科學趨勢與學術影響力
    • 科學實驗的方法學與推理
    • 跨領域研究的方法學與管理學

        上述這個“創新分析哲學研究中心”構想上的細節應該更容易說明我在這篇文章的主要想法。我認為,只有重新在研究主題上作出新的導向,分析哲學才有可能發揮它現有方法的優勢,得到更有價值的研究資料,並作出更豐碩的成果。也只有如此,作為一種批判性思維訓練的分析哲學也才能獲得當代及未來世人的尊重。

(本文原刊於《批判性思維與創新教育通訊》(電子期刊),2019年1月。)

 


參考資料:

[1] 董毓,〈我們應該教一個什麼樣的批判性思維課程〉,《批判性思維與創新教育通訊》第15期,第5-13頁。

[2] 同上。

[3] 以下各種有關於Williamson的說法,詳見Williamson, T., The Philosophy of Philosophy, Malden, MA: Wiley-Blackwell, 2007,Williamson, “Abductive Philosophy,” Philosophical Forum 47 (3-4): 263-280 (2016),以及Williamson, “Semantic Paradoxes and Abductive Methodology,” in Bradley Armour-Garb (ed.), Reflections on the Liar,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7.

[4] 前三點見Williamson (2007),Introduction, p. 1-9。

[5] 修正式的形上學與描述式的形上學相對,這個區分來自於P. Strawson, Individuals: An Essay in Descriptive Metaphysics, Routledge 1991。根據Strawson在該書的序言,描述性的形上學以描述我們對於這個世界的思想的實際結構為滿足,修正性的形上學則關心於製造出更好的思想結構來。